根据2025年1月23日《丽水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2025年第1号)和2025年4月3日《丽水学院2025年赴北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5年第2号),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现确定下列人员为丽水学院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5年7月9日到2025年7月17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丽水学院或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8-2271349(丽水学院人事处)
0578-2271178(丽水学院纪检监察室)
0578-2091237(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
通信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学院路1号行政楼412丽水学院人事处
丽水市莲都区学院路1号行政楼418丽水学院纪检监察室
丽水市莲都区商会大厦11楼(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
邮政编码:3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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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学院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