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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财政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2-11-14 05:28:49· 招考分类:机关事业单位· 内容分类:招考公告
  安义县财政局是隶属于安义县政府的正科级行政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党中央、省市县委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根据全县经济发展计划,制定地方财政发展规划,编制年度预算和决算,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综合平衡地方财力。现因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基层岗6人,分配至财政局各股室工作。具体岗位如下:
  序号 职位 名额 学历 专业 年龄限制 基本要求 
  1 行政文员 1 大专及以上 中文类、新闻学、公共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35周岁以下 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文字书写能力、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中共党员优先。 
  2 财务人员 4 大专及以上 会计与审计类、数学与统计类、财政金融类等相关专业 35周岁以下 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及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沟通、理解和分析能力,熟悉会计法规和税法,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取得初级会计职称,工作认真,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 工程技术人员 1 大专及以上 工程造价、工程管理类、建筑类、测绘类、规划类等相关专业 35周岁以下 了解国家法规及行业标准,熟悉造价工程业务,掌握工程量的计算,熟练编制工程估算、概算、预算、结算,熟练操作工程预算软件和办公软件;熟悉招投标流程,具有成本控制、经营预算、 合同合约管理经验;熟悉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方面的法规及政策;具有良好的谈判交涉能力及沟通能力。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报考人员限安义籍户口,年龄要求:18-35周岁。年龄计算方式:18周岁以上指2004年11月18日(含)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7年11月18日(含)之后出生。
  3.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该岗位职业的疾病。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5日17:00止。
  2.报名步骤
  ①报考人员访问江西人才服务网注册或者登录相应账号后(https://www.jxrcfw.com/exam/list),点击考试报名-考试列表-相应栏目进行报名。
  ②报考人员需上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需出具纸质盖鲜章证明)、资格证书或其他所需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40kb以下)、据实填报信息、上传附件,进行报名。
  ③报名通过人员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用,报名考试费为50元/人(弃考者报名费不予退回),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25日19:00。
  ④网上报名通过且缴费成功人员为最终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结果。  
  (二)笔试
  笔试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如报名人数不足,则按比例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数。
  1.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11月29日9:00至12月3日9:00,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如需做出相关调整,另行通知。
  2.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详见准考证。
  3.笔试的方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人员对综合基础知识掌握程度。
  4.笔试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准考证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
  5.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后续环节入围人选(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后续环节)。
  6.笔试成绩计入总分。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所需提交材料详见后续公告。
  2.对资格审查中因资格不符被取消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该岗位所有未入围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如遇分数并列的,可同时递补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等方面,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3.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综合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时,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五)体检
  1.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