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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入闱体检人员体检公告
2022-02-10 04:01:31· 来源:抚州市人社局· 发布地区:江西,抚州· 招考分类:机关事业单位· 内容分类:招考公告

根据《抚州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第二批入闱体检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和标准

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已于2022年1月19日在抚州市人社局官网上公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告》中有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一)组织方式

报考市直岗位入闱人员体检由市人社局组织。

报考各县区岗位入闱人员体检由报考岗位所在县(区)人社局另行通知,原则上在1月26号左右完成体检。

市直岗位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市直岗位体检时间:2022126日上午8:00前。

市直岗位体检集中地点:抚州市汤显祖大剧院北门集合上车请考生上午8点前准时到达体检集合地点。

(三)联系方式

(1)市直岗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

熊建军;咨询电话:0794-8222130;

(2)县区岗位:

1.临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饶建峰;咨询电话:0794-8423680;

2.黎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徐娟;咨询电话:0794-7121901; 

3.崇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刘顺保;咨询电话:13507940096;

4.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黄勇;咨询电话0794-6668083;

5.金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章云;咨询电话:0794-5259100;

6.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陈年发;咨询电话:0794--5792329;

7.广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黄小霞;咨询电话:0794-3617709;

8.东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杨继东;咨询电话:0794-7097961;

请广大入闱体检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三、体检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2.1张二寸照片;3.体检费(带好现金300元左右,体检当天交体检医院)。

四、体检须知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2)体检当天早晨不能进食进水,也不要进行紧张、剧烈运动。(3)体检对象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4)体检对象不得请假、迟到。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者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建议着装宽松,女生不穿连衣裙、连体裤,尽量少戴或者不戴饰品,尤其是金属类的。

五、防疫要求

1.请入闱体检考生体检前尽量避免参加聚集聚餐活动和不必要跨地区流动,避免去非低风险地区和人员密集、人流量大、空间密闭的场所,外出时应保持高度警惕,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考生须关注抚州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并确保自己符合抚州市防疫政策和要求。考前自行测量体温和监测健康状况,并在参加考试前通过“赣通码”界面进行健康打卡。体检过后将开展政审,请合理安排行程,积极配合用人单位提供政审材料,做好相关工作。

2.体检当日进入集合点要接受体温测量,查验“健康码”“行程码”。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口罩,排队等待查验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体温测量<37.3℃,健康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行程码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人员,方可参加体检。

3.不得参加体检情形。(1)处于治疗期或隔离期(集中或居家)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或其他原因仍在隔离的;(2)考前21天内有境外(含港澳台)旅居的;(3)考前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县级行政区旅居史的(此类人员来抚返抚,自离开之日起,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4)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市级行政区(除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县级行政区)旅居史的(此类人员来抚返抚,应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离开之日起,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5)体温≥37.3℃且不能排除感染者;(6)健康码非绿码者。

4.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情形:(1)考前14天内有外省旅居史的;(2)考前7天内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减退等异常状况的;(3)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等相关工作的,考前14天内接触过涉疫进口冷链食品或其他涉疫物品的(4)其他按规定应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情形。

5.请入闱体检考生按要求做好体检前的防疫,个别属于防疫要求中第3种情形的或确实无法参加的须提供证明材料,可向市人社部门提出延迟体检的申请。

6.考生须关注体检地点的有关防疫要求,并配合做好个人防护,按照抚州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六、咨询、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

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1日